试运行前提:
减快机及从属装置管线均已施工结束。
减快机装置水平度已调整在要求领域之内。
输入输出轴对中已经调整在要求领域之内。
现场已具备相宜的动力,减快机已按要求加注光滑油,并已确保各旋转、磨擦件已得到充足的浸润。
有关检测设备已经备妥,并具备有关资质人员,及垂危情况预案。
如需带载试车,负载介质已经备妥,并高低游设备皆已备妥。
光滑、液压、冷却、水、气(汽)和电气系统等,除施工结束表,应经系统查抄试验,并具备系统单独调试和主机结合调试的要求。
可能对人身或机械设备造成危险的部位,必须采取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装置均已设置结束,并切合有关尺度的划定。
参与试运行人员均已熟悉机械设备的有关技术文件,并切实把握试运行的有关操作的技术要求。
电机旋向应与此设计要求一样,造动系统应确保有效。